【本報訊】行政會完成討論《修改〈澳門基金會章程〉》行政法規草案。行政法規自公佈翌日起生效。是次法規修改內容包括:修改基金會各機關的職權,不超過一百萬澳門元的資助由行政委員會審批,超過一百萬澳門元的資助由信託委員會審批。另外,澳門基金會行政委員會主席吳志良表示,今次修改章程的特點是將基金會舊時的總資助模式更加制度化,規範化和運作透明化,使相關資助更加公平。
行政會發言人張永春表示,為完善澳門基金會的資助申請審批標準,以更公開、透明及制度化的方式審批和監管資助,確保合理運用公帑,並配合第18/2022號行政法規《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共財政資助制度》的規定,特區政府全面檢視現行基金會章程,制定了《修改〈澳門基金會章程〉》行政法規。行政法規自公佈翌日起生效。
張永春又介紹法規的主要修改內容,包括:一、修訂基金會的資助審批標準,根據《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共財政資助制度》的規定,須制定資助規章,並以行政長官批示核准。二、修改基金會各機關的職權,不超過一百萬澳門元的資助由行政委員會審批,超過一百萬澳門元的資助由信託委員會審批。此外,信託委員會、監事會及行政委員會成員的任期修改為不超過兩年。三、配合行政及預算管理的要求,將基金會原有的累積資金轉移至累積損益內。另外,根據基金會的組織及運作的需要,訂定附屬單位及職能。
精簡架構設兩廳五處
吳志良表示,澳門基金會今次的架構調整實際上是精簡了架構,會設立兩廳五處。分別為資助廳,其中資助廳設兩個處:資助管理處和資助監察處;另一個廳為綜合事務廳,包括了人事及技術支援處、財政及財產管理處和活動處。目前的實際人手有126人,人數和預算都不會增加。
有媒體關注基金會審批標準修改詳情,以及修改後審批如何做到更加嚴謹?吳志良表示,資助規章基本上參考了公共財政資助制度的原則和具體規定,根據基金會實際情況做適當的配合。主要目標是建立健全的制度,制度的基本原則是配合管理,集中申請,統一審批,加強監管等。具體實施的條例是通過專項計劃,每個計劃都需要有詳細的規定,規定申請的資格,項目範圍,申請所需提交的文件,該履行的義務等會更加詳盡。相關工作今年已經試行一次,經過完善以後,明年會繼續推出。
抗疫關愛包方面,吳志良表示,目前已經派出了55190份,佔65歲已打兩針人士的80%左右,相關計劃得到了長者和社團的支持所以能順利開展。截止至5月2日開始宣傳之前,打一針或以上的人數為64997人,到昨日為止,已經達到68409人。如果從派發前的宣傳起計,實際增加的人數超過11000人。吳志良該計劃是順利、成功的。抗疫關愛包總預算為2400萬元,實際上可能沒有用盡全部預算,因為有資格領取關愛包的人實際上並沒有全數領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