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為配合“第三輪抗疫電子消費優惠計劃”的推行,消費者委員會全體委員會24日舉行的平常會議,以“穩物價防違規”為議程,商討加強保障消費者權益的宣導工作。
鼓勵善用“消保易”
消委會執委會在會議上向全委會報告“電消優惠”推行前後,包括已加強物價調查、與相關部門持續巡查、鼓勵消費者如發現違規或侵權行為,對物價有任何疑問,可使用“消保易”舉報或提供資料,冀在各種維權措施以及集合社會力量多重手段下,達到“穩物價防違規”,切實保障消費者的權益。
普法助經營者守法
執委會在報告《消費者權益保護法》實施情況及普法工作時指出,《消保法》監管多種新興消費模式,包括訂定舉辦展銷或展覽的銷售活動的主辦實體的法定義務,規範以遠程訂立的合同、商業場所以外訂立的合同及預繳式合同交易,消費者享有7日自由解除合同的權利(俗稱“冷靜期”),協助經營者適應及切實遵守有關規定,成為普法其中重點。
加大推廣維權措施力度
全委會11位委員由各界商企、專業及社服等團體人士,根據《重組消費者委員會》法律組成,執委會期望助力全委會委員的社會網絡,邀請其所屬界別協助宣傳,相信“消保易”的優點及功能,以及《消保法》相關規定將更有效深入傳遞至社會各個層面。
出席的全委會委員表示,“消保易”具簡捷投訴及查詢等功能,相信在“電消優惠”推行期間有着重要的維權作用,《消保法》涉及層面深廣,全委會認同執委會建議,並回應儘快作出配合,邀請各界給予協助,共建誠信與優質的消費環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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