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為落實《中華人民共和國國歌法》第十一條規定國歌納入中小學教育,“中小學應當將國歌作為愛國主義教育的重要內容,組織學生學唱國歌,教育學生了解國歌的歷史和精神內涵、遵守國歌奏唱禮儀。”,以及配合第10/2015號行政法規《本地學制正規教育基本學力要求》有關“需要培養學生認識中華人民共和國國旗、國徽,理解其基本含義,會唱國歌。” 的相關內容,教育暨青年局與中國人民解放軍駐澳門部隊於2018年4月14日在氹仔軍營合辦 “首屆澳門非高等教育教職員細說國旗・國歌情活動”。駐澳部隊副參謀長高志軍大校、教青局副局長龔志明主持了活動,共有60所學校共160名教職員參與。
活動分三個部分,分別爲參觀戰士畫苑以及駐軍軍史館、觀看駐軍聲像介紹片及體驗升國旗儀式流程,讓教職員認識國旗、國歌、國徽的歷史及精神內涵,以及升國旗的儀式和程序步驟。
五星紅旗代表國家人民的團結、成功和勝利,升國旗是莊嚴的儀式,代表著國家神聖不可侵犯的尊嚴,鼓舞國民爲保衛祖國、建設國家而努力奮鬥;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徽代表著主權的象徵和標誌;而中華人民共和國國歌則喚起人民回想祖國創造過程中的艱難憂患,鼓舞人民發揚反抗帝國主義侵略的愛國熱情。升降國旗、奏唱國歌,不僅是增強國民愛國的教育,還體現了國家對於人民生命的尊重。教青局將會持續舉辦活動,加強教學人員對國旗、國徽及國歌的歷史及精神內涵的認識,鼓勵教學人員在學校有效地進行相關教育,培養學生的愛國情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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