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根據《內地與澳門關於建立更緊密經貿關係的安排》第二階段的協議內容,合資格的澳門居民可參加由國家知識產權局舉辦的“全國專利代理人資格考試”,通過考試後便可取得《專利代理人資格證書》,在內地從事專利代理業務。
今年的全國專利代理人資格考試將於11月7日至8日在全國24個城市舉行。有意報考的澳門居民須符合下列條件:(一)澳門特區永久性居民中的中國公民;(二)年滿十八周歲,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三)具有內地高等院校理工科畢業或者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認可的香港、澳門、台灣地區或國外高等學校理工科畢業的學歷,並獲得畢業文憑或學位證書;(四)熟悉專利法和有關法律知識;以及(五)從事過兩年以上的科學技術工作或者法律工作。
考試報名日期為2015年6月1日至6月26日。有意參加考試的人士可登錄國家知識產權局網站(http://www.sipo.gov.cn)進行網上報名,並上載相關報名材料。今年的考試採用計算機化考試或紙筆作答兩種方式,但紙筆作答方式的考場統一設置在北京考點,而澳門報考人士可選擇在北京、上海、廣州或福州考點參加考試。已提出報名且資格初審合格的報名人員,應該根據報名系統的提示,向所選考點知識產權局於2015年7月3日前在線繳納或現場繳納考試報名費。完成報名程序的報名人員應於指定期限內登錄報名系統自行打印准考證。如欲取得更多詳細資料,可瀏覽國家知識產權局網頁有關2015年全國專利代理人資格考試公告(http://www.sipo.gov.cn/zwgg/gg/201504/t20150420_1104619.html)及其常見問題解答(將於2015年5月8日前開通),或參閱經濟局網頁(http://www.economia.gov.mo)。
如有查詢,可瀏覽經濟局網頁或電郵至dpi@economia.gov.mo聯絡經濟局知識產權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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