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議員陳明金形容社會文化範疇最多委員會、基金,圍繞“文化”的就有文化產業委員會、文化產業基金、文化創意產業促進廳,質疑這些部門職能重疊,是否可適當合併?社會文化司司長譚俊榮不認同職能重疊,指三者性質不同,不能合併,但會盡可能考慮將某些委員會的秘書處撤銷。譚俊榮又指出,政府有資源及有心推動,使文創產業在澳有成功的可能。
譚俊榮稱,已與行政長官及行政法務司司長商討過部門及委員會整合的問題,部門或委員會重整要視乎性質而定,有些雖然名稱相近,但性質有別,如文創方面有文化局的文化創意產業促進廳、文化產業委員會、文化產業基金,“好多朋友包括我自己未上任前都搞亂!”但三者內涵完全不一,文化創意產業促進廳工作主要是保育、上游孵化;文化產業委員會則是諮詢機構;文化產業基金負責審批申請資助,這三個機構性質完全不同,不能合併。
他又舉例,如衛生局轄下不少委員會,如防治愛滋病委員會、控煙辦、慢性病防治委員會等,每一委員會都有特別性質,難以合併。但會盡可能考慮將某些委員會的秘書處撤銷,符合行政長官提出的精兵簡政理念。
另外,譚俊榮指出,政府有資源及有心推動,使文創產業在澳有成功的可能。政府會邀請有實力企業落戶本澳發展,業界本身有資金,不需政府資助。而文產基金則為有需要企業提供部份資助,文化局多年來亦一直支持電影發展。主張必須扶持業界,若政府置身事外,則任何經濟適度多元口號均為空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