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規管私立補充教學輔助中心的第38/98/M號法令《私立補充教學輔助中心之發牌及監察制度》至今已推行了超過十五年,隨著澳門社會的發展,部分條文已不符合澳門社會實際情況和發展需要。為此,教育暨青年局經深入研究後,對現行的法令進行有關的修訂工作,並易名為《私立補充教學輔助中心執照發出和監察制度》。
為讓社會及業界了解新法規的修訂方向,教青局已於年前完成了兩次公開諮詢。充分聽取了公眾、教育界及業界的意見。經分析及整理各項意見後,訂定了新的修訂方向,並針對近幾年社會發展及公眾關注的議題,尤其是託管服務的監管等,補充了相關的規定。由於該法令涉及廣大市民的切身利益,影響面廣,因此,教青局將於2015年1月26日至3月6日就有關修訂進行第三階段公開諮詢。
是次修訂重點包括:將“課餘託管”納入須申領執照的範圍;調整協調員、學習輔助員及增加託管員的學歷要求;加入確保學生安全及家長權益的規定;加入膳食及接送的規定;提高罰款金額等,旨在對促進私立補充教學輔助中心的健康發展起積極的作用。
為方便公眾了解諮詢內容,教青局編製了修訂《私立補充教學輔助中心執照發出和監察制度》第三階段的公開諮詢文本。公眾可透過教青局網頁瀏覽及下載,又或到教青局轄下各活動中心、政府資訊中心、政府綜合服務大樓及市民服務中心免費索取。歡迎公眾於諮詢期內透過電郵、傳真、電話或書面方式提出寶貴意見。如所提意見或建議需全部或部分保密,請於提出書面意見或建議時清楚說明。
此外,教青局還將特設兩次諮詢專場,介紹諮詢文本的內容,並直接聽取公眾的意見。詳情及報名方式請瀏覽教青局網頁www.dsej.gov.m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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