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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氹隧道超速系統運作4日錄逾六百宗超速記錄

政府籲駕駛者注意行車速度安全駕駛勿以身試法

2015年1月15日    即時資訊

【本報訊】設於橫琴隧道及路氹連貫公路圓形地下層隧道的超速偵測系統已於本月9日正式投入運作,根據資料顯示,系統運作首4日,路氹連貫公路圓形地下層隧道的超速偵測系統共錄得逾600宗超速記錄,顯示該道路的超速情況較為嚴重,而橫琴隧道的超速偵測系統則錄得1宗超速記錄。交通事務局與治安警察局提醒,按照現行法例,駕駛者違反速度限制可被科處罰款600元至10,000元,累犯者更可被科處兩倍罰款及停牌,呼籲駕駛者切勿以身試法。

因應橫琴隧道與路氹連貫公路圓形地下層隧道開放使用,為保障道路使用者安全,遏止超速違規行為,交通事務局已於上述隧道安裝超速偵測系統,並經交通高等委員會審議通過於本月9日起正式投入使用。倘若車輛超速行駛,系統會即時進行現場拍照,詳細記錄車輛的超速時間、超速地點、車牌號碼及當時的行駛速度,並將資料回傳至治安警察局的監控中心,有關部門會根據資料對違規者進行檢控。

根據資料顯示,直至本月12日,即系統運作4日以來,橫琴隧道的超速偵測系統錄得1宗超速記錄,而路氹連貫公路圓形地下層隧道的超速偵測系統則錄得逾600宗超速紀錄,即平均每日約有150宗超速違規記錄,情況較為嚴重。

超速可被罰款60010,000

現時,橫琴隧道限速為每小時50公里,路氹連貫公路圓形地下層隧道的限速則為每小時60公里,交通事務局及治安警察局提醒,按照現行法例,駕駛者違反速度限制可被科處罰款600元至10,000元;如屬累犯者,更可被科處兩倍罰款及停牌1個月至3年,呼籲駕駛者注意行車速度,安全駕駛,切勿以身試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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