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近年來,治安警察局收到大量市民旅客的投訴,反映部份的士司機濫收車資及拒載問題日益嚴重,除嚴重影響市民旅客日常出行外,更對澳門國際旅遊休閒城市的形象造成負面影響。治安警察局對此高度關注,並長期密切監察並持續檢控各類的士違規行為。
根據資料顯示,在2014全年治安警察局參與的打擊的士違規行動達到440次,是2013年(103次)的四倍,行動中截獲1,666宗個案,當中被交通事務局控告濫收車資的有733宗(佔43%),拒載254宗,相對2013年的158宗及85宗均有倍數的增幅。
《輕型出租汽車(的士)客運規章》規定,若駕駛員向乘客收取與收費表所定之法定車資有別之款額,屬於濫收車資,一旦觸犯會被科處行政罰款1,000元;若拒絕運載乘客前往其指定之地點,或將其載往其他地點,則屬拒載,同樣會被科處1,000元罰款。
2015年首星期,在各警務單位雷厲風行的監察和打擊下,合共檢控的士違規352宗,當中濫收車資有66宗(佔18%),拒載28宗,其餘的屬違泊、違反義務等情況,有258宗。首週情況顯示,雖然濫收車資或拒載行為在整體檢控量所佔比例有所減少,然而在絶對數量上高於以往紀錄,情況嚴峻,亟須社會關注。
治安警察局作為執法部門,基於公共利益以及確保市民和旅客的權利,以及考慮到對澳門旅遊形象的維護,會全力配合相關職權部門,長期監察並嚴厲打擊的士違規行為,警方會分析違規的士之相關數據和特點,然後部署行動,有關警務單位今年初開始會全天候二十四小時參與其中,行動覆蓋泛圍會更廣更深。在廣大市民全面支持下,警方決心糾正部份的士司機濫收車資、拒載等歪風。
解決的士違規行為需要長遠治本,為此當局已建議透過修改《輕型出租汽車(的士)客運規章》來改善有關問題;面對違規亂象,未來有需要加強違規載客的罰則、簡化檢控程序、加強阻嚇性,治安警察局會與相關部門保持緊密聯繫,共同研究分析以及採取打擊行動,肅清違規行為。
最後,治安警察局鄭重呼籲的士司機做到『潔身自愛 遵法守規』,以獲取社會的信任和支持;亦呼籲業界和廣大市民、旅客,與警方共同打擊該部份違規的害群之馬。如有發現違規行為,請電交通廳28374214、交通事務局88666363,或電郵psp-info@fsm.gov.mo、info@dsat.gov.mo,提供資料,以便跟進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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