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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EPA下再簽粵澳基本實現服務貿易自由化協議

明年3月1實施 開放153個服務部門

2014年12月18日    即時資訊

【本報訊】國家商務部副部長高燕和本澳經濟財政司司長譚伯源簽署CEPA框架下粵澳基本實現服務貿易自由化協議,(以下簡稱《協議》)。明年31起,廣東對澳門服務貿易的開放部份多達153個,基本實現服務貿易自由化,同時,採用正面清單開放的領域新增了24項開放措施,包括新增個體工商戶開放行業84個。

高燕和譚伯源分別率領兩地政府代表團,於本月18日下午假政府總部舉行2014CEPA聯 合指導委員會高層會議。 會後,在行政長官崔世安、中央駐澳聯絡辦公室副主任姚堅、廣東省副省長招玉芳、外交部駐澳門特派員公署副特派員潘雲東、海關關長徐禮恒、國務院港澳辦司長向斌、商務部司長陳星、廣東省港澳辦主任廖京山和經濟財政司司長辦公室主任陸潔嬋等嘉賓見證下,高燕和譚伯源代表雙方簽署了《協議》。

粵澳基本實現服務貿易自由化

為了推動內地與澳門特別行政區基本實現服務貿易自由化,進一步提高內地與澳門的經貿合作的水平,內地決定率先在廣東省對澳門特別行政區基本實現服務貿易自由化,雙方在《內地與澳門關於建立更緊密經貿關係的安排》(以下簡稱CEPA)已實施開放措施的基礎上簽署了《協議》。《協議》的簽署將為下一階段內地其他省區與澳門之間實施全面服務貿易自由化打下基礎。《協議》是在CEPA及其補充協議原來開放內容的基礎上加深廣東省服務業對澳門的開放程度,使兩地基本實現服務貿易自由化。

按照《協議》,澳門居民可以在廣東省按照內地相關的法律法規的要求登記成為個體工商戶經營者,《協議》開放130個可經營的服務種類,較現時CEPA及其補充協議已開放的行業大幅增加84個。

實行國民待遇服務領域58

與過往CEPA及其補充協議所採用正面清單的開放模式不同,《協議》對服務貿易的開放模式同時採用正面清單和負面清單的市場開放管理模式。對於“跨境服務”、“電信服務”及“文化服務”因屬於特殊的行業,均繼續採用“正面清單”的開放管理模式,是在CEPA及其補充協議的已有開放項目上新增開放內容,本年度新增開放措施共24項。

《協議》實施後,廣東對澳門開放的服務部門多達153個,涉及世界貿易組織服務貿易分類標準160個部門的95.6%。按照世界貿易組織服務貿易分類標準要求,已達到了服務貿易自由化的目標。

《協議》中實行國民待遇的服務領域有58個, 包括廣告服務、攝影服務、會議服務、飯店和餐飲服務、導遊服務、公路貨物運輸服務等。澳門服務提供者可以在廣東省通過商業存在的形式進入內地市場,並在省內享受與內地企業同樣的市場准入條件,對於澳門相關服務業界擴大市場範圍起到積極的作用,特別有助澳門會展業、旅遊業及物流業的發展,有利於澳門經濟適度 多元發展。而對於目前還設有限制條件的服務領域,其要求較現時CEPA及其補充協議的寬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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