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澳具太陽能發展潛力

擬以鼓勵性措施推動

2014年10月27日    即時資訊

【本報訊】太陽能具有清潔和安全的特性,且源源不絕,在傳統化石能源面臨短缺和排放問題的制約下,太陽能近年成為世界各國的新寵,尤其是太陽能光伏發電,隨著光伏發電技術的日趨成熟,應用日漸普及,成本也越具競爭性,令太陽能具有很大的發展潛力。

經初步研究,在澳門本地雖然缺乏傳統能源資源,但在太陽能資源方面每年有太陽總輻射量5000MJ/m2,屬於第三類可利用區域,具有較高的開發利用價值。因此,為配合特區政府推動環保和節約能源、尋找潔淨和安全替代能源的政策,能源辦早前已先後開展了多項太陽能光伏並網應用研究和測試項目,以收集太陽能應用的數據。

經過顧問及專家的長期研究和分析、反覆論證,及對房屋局大樓、旅遊學院、印務局和濠江花園等太陽能光伏測試系統的數據分析,總結得出澳門每年有超過1,000滿載發電小時,相當於每塊約1.2平方米的太陽能板每年能發電200度,說明澳門具備太陽能光伏發電的可行性。

與此同時,2010年特區政府與電力公司簽署電力專營合同時,已在合同內明確要求電力公司須接收由可再生能源所生產的電力,為太陽能光伏並網創造了條件。

為了進一步普及太陽能光伏的並網應用,首先要確保太陽能光伏發電系統安裝安全,以及與公共電網連接時不影響公共電網的供電安全和穩定性。因此,有需要制定適合澳門的太陽能光伏系統並網的技術安全規範——《太陽能光伏並網安全和安裝規章》。

另一方面,考慮到太陽能光伏系統的投資大、成本高和回本期長,為了進一步推動太陽能光伏並網的應用,政府除了制定《太陽能光伏並網安全和安裝規章》的技術規範,亦研究參考國際上通常採用的針對性鼓勵措施,包括上網電價和資助部份設備,以及中國內地亦採取扶持產業、補貼電價和協助融資等各種鼓勵措施推動光伏發電項目的做法。經綜合及參考德國、日本、葡萄牙和法國等國目前的做法,能源辦現正研究考慮採用高於電費的上網電價,藉此推動鼓勵應用光伏並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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