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特區政府將於11月起調整水價機制中各類用戶的水價,加強水價機制的經濟杠杆作用,提高節水推動力。具體內容為家居用水方面,第一階、第二階及第三階用戶的水價分別上調約1%、3%和6%,並增設第四階用戶水價每立方米6.26澳門元;非家居用水方面,一般非家居用水每立米水價增至5.59澳門元,升幅6%;特種用水方面,每立方米水價增至6.68澳門元,升幅達15%,貼近全成本。
海事及水務局於10月6日下午3時假該局禮堂舉行新聞發佈會,由局長黃穗文、水資源管理廳廳長黃文濤、水資源管理廳規劃發展處處長陳浩和主持並介紹今冬明春水情及水價調整方案。
海事及水務局表示,特區政府自2011年起實施了階梯和分類相結合的水價機制,近3年來,因應社會發展等因素,包括消費物價指數(CPI)上升18.42%、本地生產總值(GDP)上升40.8%、居民工作收入上升20%等,當局認為有必要檢討水價機制成效,以維護利用經濟杆杠推動社會各界節水的應有功效。今次調整現行水價的主要理念為利用經濟手段推動社會各界節約用水,逐步實現用者自付供水全成本,同時顧及一般用水戶的經濟承受能力。
家居用水方面,適當調整了各階梯的價格,並增設第四階梯。分別為第一階用水量少於29立方米,由現行的每立方米4.35澳門元調整為4.39澳門元;第二階用水量在29至60立方米區間,由現行的每立方米4.83澳門元調整為4.98澳門元;第三階用水量61至79立方米區間,每立方米5.27澳門元調整為5.59澳門元;第四階用水量大於80立方米,每立方米為6.26澳門元。1階、2階及3階的升幅分別為1%、3%和6%。海事及水務局稱,經調整後,家居用戶每兩個月的水費開支,有五成用戶增加不多於1.2澳門元、超九成用戶不多於4.5澳門元、超九成五用戶增加不多於10.5澳門元。
一般非家居用水方面,包括一般工商業、政府、學校、醫院、社團及其用水,由現行的每立方米5.27澳門元調整為5.59澳門元,升調為6%;特種用水方面,包括博彩業、酒店、蒸氣浴室、高爾夫球場、建築、公共工程及臨時用水等,由現行的每立方米5.80澳門元調整為6.68澳門元,升幅高達15%。經調整後,六成一般非家居用戶每月的水費開支增加不多於10澳門元,不足一成的用戶每月水費開支增加不超過100澳門元,由此可見特種用水的水價貼近全成本,減少政府提供的用水補貼,更能體現多用者多付的原則,這經濟杆杠進一步加強節水的推動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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